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和部门、地方计量检定规程中都明确规定了应使用的压力校验仪计量基准或标准,应按规定执行。压力校验仪计量标准或基准进行量值传递的最佳测量能力,至少应小于被检计量器具最大允许误差绝对值的1/3。所使用的计量标准应依据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进行考核,并取得有效的压力校验仪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仪器设备的配备要求应按照检定规程中检定条件的规定配备压力校验仪基准、计量标准器具(包括标准物质),以及配套设备。所配备的仪器设备应满足规程、规范的准确度要求求其他功能要求,并经过检定、校准,有效期内的检定、校准证书,贴有表明检定、校准状态的标志。所使用的压力校验仪仪器设备必须在购置、验收、建档、检定、校准、正确使用、维护保养、期间核查、修理、报废等环节进行科学管理,使之处于受控状态,以保证检定结果的准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