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塞压力计标称范围和测量范围的关系
活塞式压力计必须标明标称范围和测量范围,测量范围下限无法确定的按测量范围上限的10%计算。 活塞式压力计的测量范围上限可在0.6MPa、6MPa、25MPa、60MPa、100MPa、 160MPa、250MPa、500MPa中选取。若被检活塞式压力计量程与上述量程不一致的,可按最接近以上量程的数值选取。
标称范围:测量仪器的操纵器件调到特定位置时可得到的示值范围。(标称范围通常用它的上限和下限表明)
测量范围:工作范围,测量仪器的误差处在规定极限内的一组被测量的值。
(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称为范围) 从以上两条解释引用于《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可以看出,简单活塞式压力计有起始压力,那么从起始压力到压力范围上限可以称为标称范围;而简单活塞式压力计的测量范围可以解释为能满足要求的压力范围。原规程规定的10%则应是测量范围的下限。
目前使用的活塞式压力计给出的是标称范围,而按现行规程可以得出:
现在推出新的活塞式压力计一定要标出标称范围和测量范围,否则按规程规定的计算。当然活塞式压力计的测量范围和标称范围可以相同,那么在计量性能要求中就按此计算。
例如:一台标称范围1MPa~100MPa的活塞式压力计, 测量范围为2MPa~100MPa,那么它的测量范围下限则是2MPa,在试验项目中按2MPa进行检测。如果某台新制造的1MPa~100MPa活塞式压力计没有标明测量范围,则测量范围下限按10%、即10MPa进行检测;如果某台新制造的活塞式压力计标明测量范围为1MPa~100MPa,则测量范围下限按1MPa计算。